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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经理 | 罗成、焦翠 |
成立日期 | 2021 -08-20 |
基金管理人 |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组织形式 | 契约型基金 |
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 (我司主要采用第三方独立评级机构(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评级结果对基金产品或者服务进行风险分级。在此基础上,我司还可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确定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最终的评级结果可能与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评级结果不一致,也可能与其他代理销售机构的评级结果不一致。)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所投资股票资产的50%);投资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20%+恒生指数收益率*5% |
推荐理由 |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