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是基金管理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委托,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
2.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募集对象 | 合格的特定投资者 | 不特定的投资者,广大公众 |
募集人数 | 不超过200人 | 不低于200人 |
募集规模 | 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
投资目标 | 以追求绝对收益为主 | 以追求相对收益为主 |
投资范围 |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及其他标准化金融衍生品、公募基金、其他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等标准化金融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申购和赎回 | 根据合同约定开放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 | 除定期开放基金外每个交易日可以申购赎回 |
费用 | 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等。 | 管理费、托管费、认申购费、赎回费等。 |
信息披露 | 投资标准化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至少每周披露一次净值,投资非标准化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至少每季度披露一次净值,开放式资产管理计划净值的披露频率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的开放频率。定期披露年度和季度报告。重大事项进行临时披露。仅面向本产品的投资者披露。 | 开放式基金每日公布净值,定期开放式基金在封闭期内每周公布净值、开放期内每日公布净值。定期披露年度和季度报告,重大事项进行临时披露。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 |
3.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合格投资者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近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 万元;
(二)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4.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收费方式是什么?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产品结构等因素设定合理的管理费率。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与投资者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提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提取应当与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收益分配和投资运作特征相匹配,提取频率不得超过每6 个月一次,提取比例不得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因投资者退出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提取业绩报酬的,不受前述提取频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