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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鹏扬景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经理 | 焦翠、李人望 |
成立日期 | 2017 -09-27 |
基金管理人 |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组织形式 | 契约型基金 |
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 (我司主要采用第三方独立评级机构(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评级结果对基金产品或者服务进行风险分级。在此基础上,我司还可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确定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最终的评级结果可能与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评级结果不一致,也可能与其他代理销售机构的评级结果不一致。)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 |
推荐理由 |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