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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整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17年5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鹏扬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万元。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仅针对本公司直销柜台业务。
2、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咨询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